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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职校2020-2021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充分调动增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积极性和责任感,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陈利职校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标准

    1.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学生。

    2.评选标准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识大体、顾大局。热爱专业,奋发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谦虚,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

    二、评选具体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要求自己,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在各项活动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中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平时能注重培养自己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能力和素质,具有强烈的的现代意识,注重全面发展,或在某方向有突出表现,取得过重要成果或较大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同学,自觉承担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配合班委会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身心健康。在校级(含校级)以上各类活动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前三名(三等奖)以上或集体奖的主要成员优先。

    5.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创业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先。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2.担任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满半年以上,工作勤奋,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带领广大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关心同学;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协助老师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曾组织或参与组织较有特色和影响的活动。

    4.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带头模范作用。作风正派、严谨,有奉献精神,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在学校和同学之间,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及时沟通信息,能够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做贡献,对学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报“先进班集体”条件

    1.有一个政治上坚定、工作上团结协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同学,积极肯干的团支部和班委会,能够主动带领全班同学学习党的基本路线,能够联系同学实际,经常性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2.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和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动员广大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一个集体观念强、朝气蓬勃、文明健康、是非分明、互帮互助的良好班风;

    4.有一个严谨求实、刻苦钻研、互助互学、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在文明校园建设活动中积极参与,成绩突出;

6.集体成员均能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7.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班级体育合格率超过95%,近视学生比例得到有效控制。

8.班集体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校园欺凌事件。

     三、评选时间、办法和名额比例

     1.评选时间4下旬至5月上旬

     2.评选办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均由各班级根据标准,对照条件,通过班级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候选人,由团委会牵头对候选人进行初审,按评选类别产生候选人,提交学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先进班集体”由班委会向政教处提出申请,政教处对推选和申报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广泛征求导师意见,填写登记表后,由学校领导小组讨论。(凡参评县级三好生、优干、先进班集体必须前一年取得校级以上三好生、优干、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

     3.名额比例分配

1)校级三好生、优干、先进班集体

荣誉称号

三好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体

名额分配

50

50

10

(2)县级三好生、优干、先进班集体

荣誉称号

三好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体

名额分配

7

6

4

     

四、表彰与宣传

     1.凡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称号的学生由学校张榜公布获奖名单,并召开学生大会进行表彰,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学校将利用网站、报告会、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其填写的审批表经学院批准后存入学生档案。

     五、附则

     1、凡在评选当年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者不得参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如发现违反校纪校规,有弄虚作假行为或道德品质不良等,除按照规定进行处分外,取消荣誉称号。

 

                            安溪陈利职业中专学校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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